乌克兰技术法规符合性声明标志使用规则和条件-2015年12月30日第1184号(二)-新闻中心-荣仪达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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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技术法规符合性声明标志使用规则和条件-2015年12月30日第1184号(二)

乌克兰符合技术法规的标志申请条款和条件:
1、符合技术法规的合格标志(以下称为合格标志)应以可见,易读和不可磨灭的方式粘贴在产品或其技术文件上。如果由于产品的性质而不可能或没有正当理由,则在相关技术法规中规定的包装和随附文件上应贴有合格标志。
2.产品流通前应加贴合格标志。合格标记可能带有图标或任何其他标志,表示特定的风险或用途。
3.合格标志应附有指定合格评定机构的识别号(如果该机构参与了生产控制阶段),格式为UA.TR.YYYYYY,其中:


UA-乌克兰用拉丁字母表示的符号;
TR是表示合格评定机构被指定从事技术法规要求的合格评定工作的符号;
YYY是指定合格评定机构的标识号。
指定合格评定机构的标识号应由该机构或按照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指示粘贴。

20171220日第1027CM决议修改的第3段:
乌克兰内阁的决议已经失效清单:
1.乌克兰内阁20011129日第1599号决议“关于批准国家合格标记的说明和规则”(乌克兰官方公报,2001年,第49号,第2188条)。--失效
2.乌克兰内阁2006511日第632号决议“关于对乌克兰内阁20011129日第1599号决议的修正案”(乌克兰官方公报,2006年,第20号,第1451条)。-失效
3.乌克兰内阁201129日第86号乌克兰内阁批准的关于保护具有全息安全功能的文件和货物的修正案第6段(乌克兰官方公报,2011年,第10条, 463)。-失效
4.乌克兰内阁于2012618日批准的乌克兰内阁修正案第1段,第708号“关于批准根据乌克兰内阁批准的欧洲联盟立法法案制定的技术法规草案的编写规则” (乌克兰官方公报,2012年,第59号,第2370条)。-失效
5.乌克兰内阁201486日第312号决议“关于修改国家合格标记使用规则”(乌克兰官方杂志,2014年,第64号,第1766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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