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技术法规符合性声明标志使用规则和条件-2015年12月30日第1184号(一)-新闻中心-荣仪达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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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技术法规符合性声明标志使用规则和条件-2015年12月30日第1184号(一)

乌克兰符合技术法规的标志使用说明:1、乌克兰符合技术法规的合格标记(以下称为合格标记)应在右侧为空心圆,其内部是三叶草的程式化图像。圆的周长为其总长度的0.22(或80度)。2、合格标记图像可以是平坦的或压纹的,并且应为两种对比色。3、合格标志的高度不得少于5毫米,除非相关技术法规另有规定。4、如果缩小或扩大合格标记的尺寸,则必须遵守其形状比例。

乌克兰内阁部长20151230日第1184号批准:{CM决议修订 1027 from 12/20/2017},根据乌克兰“关于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的法律”第29条,乌克兰内阁颁布法令:
1.批准以下内容:
符合技术法规标志的形式;
符合技术规定标志的描述;
在技术法规上附加商标的规则和条件。
2.根据所附清单宣布乌克兰内阁的决议为无效。
3.该决议与乌克兰“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法”同时生效。
符合技术法规的标志


乌克兰符合技术法规的标志使用说明:

1、乌克兰符合技术法规的合格标记(以下称为合格标记)应在右侧为空心圆,其内部是三叶草的程式化图像。圆的周长为其总长度的0.22(或80度)。
2、合格标记图像可以是平坦的或压纹的,并且应为两种对比色。
3、合格标志的高度不得少于5毫米,除非相关技术法规另有规定。
4、如果缩小或扩大合格标记的尺寸,则必须遵守其形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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